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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公安部门强化“三个重点”联合整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

发布时间: 2019-09-30 09: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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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粤西方向客运车辆违法经营有关材料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和道路交通秩序,严格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广东省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行动方案》,部署于9月27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成立由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钟健辉、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太平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治行动期间,按照按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共同指导、督促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人员,严厉打击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客运线路涉黑涉恶团伙、专门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法经营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和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等。二是突出重点车辆,精准打击管控专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营转非”客车及其他无牌无证车辆、长期不进站经营在站外揽客的客运班车和长期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客运包车等。三是突出重点区域,严防严控长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车辆停靠揽客地点,特别是客运站、机场、高铁站、地铁站周边、旅游集散地、乘客集中出行路段和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等。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跨市、跨区的特点,要求各地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协调相邻同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开展区域联动执法。特别是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客源集中的珠三角地市与湛江、阳江、茂名、潮州、揭阳等粤东、西、北相关地市要紧密配合,将问题最多、群众反映最大、风险隐患最突出的线路排查出来,与沿线地市加强情报互通、勤务协同,迅速构建区域联合集中整治工作局面。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全省交通运输部门一是提前做好摸排调查。迅速开展调研、调查、摸底,摸清梳理辖区内“黑车”非法营运、班车站外拉客、包车按班车模式运营等特点,掌握涉嫌违法违规客运车辆及经营者基本情况,明确打击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为打击违法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二是联合公安部门组建执法队伍。会同公安部门成立市、县两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专班,其中地市层面成立联合打击行动指挥部,县(市、区)层面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并组建若干不少于15人的联合执法小分队。三是严格路面打击管控。以全省统一行动为牵引,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采取分组分片与分线、定点与流动、错时与错峰、例行巡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适时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不断强化严管高压态势。四是严查严惩违法违规。用足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执法强力震慑,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以及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和扰乱社会秩序、暴力抗法的,一律立案侦查;对非法售票点、发车点,一律予以取缔;对班车站外揽客和包车按班车模式运营的,一律从严处罚等。    
       整治行动期间,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车载视屏、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沿线     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违法经营活动,不乘坐违法经营车辆。同时,在旅客集散地、重要路段、高速公路入口等处设置印制有提醒乘客拒绝乘坐违法车辆内容的警示告知标牌或标语,鼓励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协助查处违法行为,营造打击非法营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