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强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引领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度申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市、区)进行核查、评审和公示,现决定联合命名汕头市澄海区、河源市龙川县等14个县(市、区)作为2021年度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
省级示范县具体名单
(排名顺序不分先后)
汕头市澄海区
河源市龙川县
梅州市平远县
惠州市惠城区
汕尾市陆丰市、海丰县
江门市鹤山市、台山市
阳江市阳东区
湛江市遂溪县
肇庆市广宁县
清远市连州市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云浮市云安区
希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珍惜荣誉,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管理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建设“美丽农村路”和“路长制”为契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各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有序协调、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积极落实建设养护资金,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下次回乡记得带上三五好友,去“四好农村路”走走感受真正的“畅、安、舒、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