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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 2020-08-28 14:4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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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相关问题

内容:

经营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是否不再需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只需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电子登记即可?


答复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答复内容: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