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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咨询

发布时间: 2019-03-09 14:2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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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如何理解《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设立检查站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的规定,运政部门应采取何种方式检查车辆。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10】206号),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行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十七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航道及相关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