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10】206号),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行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十七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路、航道及相关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