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咨询相关业务部门,现答复如下:黄埔大桥是经省政府批准的合法收费项目,现行收费标准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社会意见后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企业合法权益的决策;如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作出相关决策,也应对受损企业的损失作出补偿。为避免法律诉讼风险,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需征得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并对企业经营损失作出行政补偿。建议您向属地政府反映,由属地政府研究协调项目业主,在保障项目业主合法收费权益的基础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当地群众通行费优惠政策,降低群众出行成本,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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