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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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范先生
留言日期:
2020-03-17
主题:
深圳市交委提供的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误导办理人,导致现无法正常摇号。
内容: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摇号时,有3个指标可选,电动小汽车、混动小汽车和普通小汽车。 但没有任何文字说明其3个指标对应的是新能源汽车或普通汽车。 市面上混动汽车也有分普通油电混动、插电式油电混动,在广州申请混动小汽车指标是属于普通小汽车,蓝牌的指标,购买普通有点混动汽车可正常上牌。 现因申请时没有说明误导了本人申请了混动小汽车指标,在我多次致电深圳市车管所和深圳市交委后,双方都在互相推卸责任,无法清楚说明混动小汽车所能上牌的车型,并且不让本人取消指标 现因地方政策独立实施,指标增发网站信息不明确,车管所和交委的不负责,严重影响了本人正常摇号资格和时间。 望上级部门能严肃处理该问题。 如需电话回访请拨打:18620032244。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3-18
答复时间:
2020-03-18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答复内容:

您好, 经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核实了解,答复如下:

一、为指引申请人正确填报相关信息,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系统对填报流程进行了细化,流程为:填报说明-申报填写-短信确诊-完成申请,在第一步“填报说明”页面提示请申请人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附上。

二、《实施细则》第五条对指标类型用途详细规定,其中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只能用于混合动力小汽车或者纯电动小汽车登记。第六条明确了相关车辆的范围,其中混合动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三、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通过获得混合动力指标证明文件后需要变更其他类型指标的,可在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结束后重新申请其他类型指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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