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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福山、兴丰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1-13 来源:本网 【打印】

粤交费〔2019〕798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福山、兴丰 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河高 速公路福山、兴丰收费站申报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19〕 328号)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 段福山、兴丰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府函〔2019〕328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福山、兴丰匝道收费站 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 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 /T489-2003,见附件1)执行,1至5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 2、3、3.5,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 费,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 

       二、请督促经营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使用省统一 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件:

1.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 JT /T489-2003) 

2.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福山、兴丰匝道收费站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3.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13 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车型分类标准.pdf
附件2  广河广州段福山兴丰站标准表.pdf
附件3 广河广州段标准表.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福山、兴丰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