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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2 11:1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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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营函〔2020〕67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省交通集团: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20〕206号)转给你司,请督促经营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联合电服公司。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20〕206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