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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30 17:4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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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营便函〔2021〕2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广州交投集团、深高速公司、东莞交投集团,其他各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中石油广东分公司、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油碧辟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30号)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交公路明电〔2021〕30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