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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7 17:0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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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水运字〔2021〕3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宣传,向辖区内相关企业传达这项便民利民措施,在今后的业务办理和咨询为企业提供便利。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交办水函〔2021〕615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