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201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质监综函〔2017〕2号)的要求,我厅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截止时间为
书面申诉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公章,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个人举报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附件:1.201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丙级)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广东省)
2.201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广东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