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广东省)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55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8〕177号)的要求,我厅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规定,组织开展了广东省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的是参评企业及人员2017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情况的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将汇总各省评分后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综合评价。
本次公示时间为10天,从2017年4月27日起至5月7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需在2017年5月7日前书面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陈田丛云路399号原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邮编510420,电话:020-36607818,36605838(传真)。
书面申诉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公章,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个人举报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附件:1.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广东省)
2.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广东省)
3.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广东省)
4.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广东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