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厅《广东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粤交基〔2016〕1234号)要求,厅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2017年度第二批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工作。
经县区自愿申请、地市推荐和组织评审,拟认定佛山市三水区、梅州市梅县区、惠州市惠东县、肇庆市四会市共四个县区作为2017年度我省第二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7:00止,共3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或省公路事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电话:020-83730267,传真:020-83881519
省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部
电话:020-87609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邮政编码:51010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