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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我省第二批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1-09 08:5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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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厅《广东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粤交基〔20161234号)要求,厅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2017年度第二批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工作。

经县区自愿申请、地市推荐和组织评审,拟认定佛山市三水区、梅州市梅县区、惠州市惠东县、肇庆市四会市共四个县区作为2017年度我省第二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199:0011117:00止,共3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或省公路事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电话:020-83730267,传真:020-83881519

省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部

电话:020-87609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邮政编码:51010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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