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行政法规,我们组织起草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2.信函寄至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9楼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收(邮编:510623)。
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请留下您有效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工资支付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