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7年8月9日收到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关于“海弛”、“海璟”等两艘船舶扩大经营范围的请示》(珠客轮〔2017〕11号)及相关材料。该司拟将上述两艘高速客船扩大经营范围,逐步顶替“海昌”、“海亮”从事珠海市至蛇口以及珠海市水路旅客运输。经初步审查,我厅拟受理该业务。因该司股东组成含外资,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外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5日)。
如有意见,请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水运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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