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道通〔2017〕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小榄水道部分塔标重建专项工程施工和过往船舶航行安全,拟设施工临时助航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地点:小榄水道3号、7号航标河段。
二、施工作业船舶:粤航工208、粤清远货5699。
三、航标设置:设置施工临时助航标志2座。
在每座新设航标施工区靠航道一侧各设置1座专用灯桩。
序号 | 类型 | 位置(经纬度) | 标体 类型 | 标体 颜色 | 灯质 | 周期 | 备注 |
1 | 专用标 | N22°36′35.871″ | 灯桩 | 黄色 | 黄色单闪 | 4 | 新建3号航标 |
2 | 专用标 | N22°38′18.237″ | 灯桩 | 黄色 | 黄色双闪 | 6 | 新建7号航标 |
四、实施日期: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按有关规定悬挂相关信号及灯色。
(二)航经施工区的船舶,应加强了望,主动避让,慢速通过。
(三)工程施工提前或延迟,不再另行通告。
以上各节,请转所属船舶、排筏知照,以策安全。
广东省中山航道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