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1′39.7″N
113°30′01.8″E
不发光
2#
禁止会船灯艇
HF6.7-B1型灯艇
22°41′52.4″N
113°29′35.4″E
不发光
四、注意事项
(一)通航期间洪奇沥大桥施工水域禁止会船。
(二)凡航经该水域的船舶须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航标变化情况,按航标标示的通航孔慢速、谨慎驾驶。
上述各项,请各单位转所属船舶、排筏知照,以策安全。
附件:省道S111线洪奇沥大桥拆除重建应急工程桥梁恢复
通航临时助航标志配布示意图
广东省南沙航道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