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省级交通建设工程
综合评标专家申报更新工作的通知
粤交基函〔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广州、珠海、汕头、惠州、潮州市港务(口)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航道局、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为做好我省交通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14〕48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省级交通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对已申报专家信息更新和补充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申报专家信息更新
2014年6月,厅以《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交通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14〕746号),开展了我省省级交通建设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申报入库工作。对于已按粤交基〔2014〕746号填报了专家信息的,请专家本人登陆广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58.62.172.115:7001),核对所填信息与目前情况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可向厅基建管理处申请退回申报信息,更新后按原程序重新上报,于
二、新申请专家的补充申报
按照粤交基〔2014〕746号要求,符合申报条件和范围的专家,请按该通知的申报程序、申报专业通过网上填报后按规定初审后将资料于
三、其他
(一)本次专家信息更新和申报工作仍执行粤交基〔2014〕746号的通知要求,具体培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已在2014年申报资料需要更新信息的,请与厅基建管理处具体负责同志联系退回网上信息。联系人:马召辉(公路),电话:020-83730267;吴伟江(水运),电话:020-83804847。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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