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推进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等事项
25日上午,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等事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和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法监督等5项主要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岭南水乡”特色,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要实施更强有力的跨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切实加强联防联治。全省连接水系的村庄都要分期分批建立村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新区建设必须铺设配套管网,实现雨污分流。老旧城区要加快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科技支撑,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指出,为适应形势发展和更好实施《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有力保护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必要对1997年1月以来实施的《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进行修订。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修订草案)》。该《规定(修订草案)》明确了打假工作的组织保障和责任分工,完善了打假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了督查督办、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机制,建立了责任制考核制度,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会议强调,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假工作综合执法机制,提高打假工作效率。
会议听取了省法制办关于省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对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是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2件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现实情况的省政府规章。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的议案、《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