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
2015
〕
87
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
2014
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
2015
〕
267
号)的有关要求,我厅于
2015
年
2
月至
4
月组织对
2014
年度广东省在建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从业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
至
5
月
5
日,工作日按国家节假日安排)。被公示的从业企业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
2015
年
5
月
5
日
17
点前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诉的书面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当面递交,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授权书,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三个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
25
楼
2515
室
受理时间:公示期的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4:00
~
17:00
。
电话:
020-83834904
附件:
2014
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情况公示表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建管理处代)
2015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