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4〕300号)的有关要求,经各地市推荐上报和省厅评选,现将我省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所反映的问题,内容必须真实,尽量具体详细,并能提供相关线索。凡匿名或冒名、未留联系方式或无法核实、或超过公示期间(以公示期截至时间收到为准)的,将不予受理。
三、受理方式和电话
受理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办
受理电话:020- 83730213,传真:020-83881519。
电子邮箱:gdsjttncb@gdcd.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邮编:510101。
附件: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附件:
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6个):
肇庆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新兴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乐昌市廊田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8名):
马召辉(省交通运输厅)
叶国辉(惠州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陈劲谊(云浮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焦新海(广州市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
曾 宏(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黄裕明(惠阳区地方公路管理局)
冯炳文(德庆县回龙镇中心道班)
赖学通(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