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公路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
为进一步做好路桥、港航、船舶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申报2014年度路桥、港航、船舶工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人在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路桥、港航、船舶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粤人函〔2014〕1194号)有关要求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基础上,另外递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须发表在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且申报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及该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封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请申报人将上述论文扫描版(须保存为PDF格式)以及《2014年度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论文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刻录成光盘随其他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三、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无需提交上述材料。
附件:2014年度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论文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