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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暨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30 11:14 来源: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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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落实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等事故教训,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安明电〔2013〕8号)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为确保岁末年初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尤其是春运安全形势稳定,各地、各单位全力以赴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厅安委会定于即日起到2014年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自方案下发之日起20141月15日为检查督查阶段。各地、各单位必须在岁末年初春运开展前召开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的专题安全生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督促辖区企业做好自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厅各领导将率综合督查组检查督查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2014 年1月16日至2月24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地春运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工作。厅安委办和各地、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对个别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严防春运期间事故反弹,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和部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的情况,检查督查地方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情况、打非治违落实情况、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地、各单位在今年6-9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后进行”回头看“的相关情况,检查督查各地、各单位对当地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挂牌督办的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后续跟踪落实和整改到位。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地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节假日停产和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管理情况以及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地公路危险路段及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京珠北高速公路、琼州海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等;对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五)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地、各单位落实春运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春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齐抓共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检查督查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切实督促所辖交通运输企业结合春运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好行业检查督查。各地、各单位要尽快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2月27日报厅安委办。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地要督促所辖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对本地、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各地汇总后于2014年1月16日前向厅安委办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厅综合督查组和各地、各单位检查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创新检查督查方式,通过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督查工作。各检查督查组要认真记录检查督查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形成台账与总结报告,一同上报厅安委办,并督促各地、各单位限期对隐患或问题跟踪整改
1厅综合督查组由厅各领导带队,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分组赴各地进行检查督查(具体厅安委办另行安排,相关联络处室负责通知落实)。
2、各地、各单位也应组织由本单位各领导带队的检查督查组,细化明确检查督查的内容、方法、标准、要求、人员配置等,精心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三)落实整改,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跟踪整改。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由组织单位挂牌督办,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切实做到”五到位“,并建档备查。对于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交通运输企业,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及时通报并做好跟踪督导。
(四)加大宣传,依靠群众。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结果。
(五)标本兼治,建立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岁末年初暨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平安交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活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各地、各单位在大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14年2月25日前报厅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