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基〔2010〕1755号),做好2011年度在建项目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经研究,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电话:020-37200139)学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
(一)在我省在建高速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施工、监理企业(本部)负责信用评价填报工作和从业项目经理部(具体标段)、总监办负责信用评价填报工作的人员。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包括路基、路面、桥隧标段和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施工的从业单位。
(二)项目业主(包括管理单位)负责信用评价填报、审核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市港务(口)局及省公路局、航道局,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负责信用评价填报、复核工作的人员。
以上具体填报工作人员将具体负责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安排具有相关电脑操作知识、熟悉工程管理的1~2人参加。已参加2010年培训的单位可视情况自愿参加;但2011年有在建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务必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宣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粤交基〔2010〕1755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0〕2689号)。
(二)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五、其他
(一)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会议。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自理。
(二)培训资料包括粤交基〔2010〕1755号、粤交基函〔2010〕 2689号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手册等,在报到时按报名名单领取。
(三)由各项目业主通知项目从业的施工、监理单位本部和项目部,并汇总参会单位名单;其他单位参加培训名单直接报送。具体参会单位和项目情况附后(附件1)。各单位请务必于
(四)具体培训会务工作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联系人:许传博,电话:020-36603238。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交通 信用评价 办法 培训 通知
抄送: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