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件的通报
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姜斌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我省今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通报一批近来我省查处的违规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件的情况。
对“小金库”进行集中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小金库”治理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反对铺张浪费,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公共资源用于保障改善民生而必需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广东历来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起步早、力度大、措施硬、效果好。从2001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统一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和经营性资产、将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专项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中央纪委、财政部的高度肯定。
今年4月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成立了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牵头的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新一轮“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检查中,全省共发现“小金库”300个,涉及金额近1.3亿元。这次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单位范围广。这次治理范围包括了省、市、县、镇四级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总数达36066户。如此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省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这在我省历次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中前所未有。二是治理工作方法新。这次检查方法采取了单位自查、上一级重点检查和举报检查“三位一体”的方式进行。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自查率达到100%;省、市、县三级治理机构共组织了596个检查组,对全省3087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占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8.6%,其中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检查比率为35.2%,两项均超过了中央规定的检查数。同时按照群众举报线索,对被举报单位进行了重点核查。全省经自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的单位共190个,涉及“小金库”229个,金额1.01亿元;经重点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60个,涉及“小金库”71个,金额2914.88万元;其中,经核查举报线索发现“小金库”16个,涉及金额549.24万元。三是奖励举报力度大。针对“小金库”隐蔽性强,发现难的特点,我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按照举报查实的“小金库”数额的3-5%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全省各级治理机构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38件。目前,已全部进行了核查。下一步,各级治理机构将根据对举报线索核查的情况,认真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四是纪律处理要求严。省纪委发文专门就认真做好治理工作作出纪律规定。全省检查发现的“小金库”中,已有225个进行了整改或受到处理,占清理出“小金库”总数的83.6%,已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15人,行政处罚1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人。其余“小金库”问题及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整改和处理中。
从这次专项治理情况看,虽然近年来我省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是,“小金库”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依然存在,有的还十分严重。总结近来查处和检查发现的“小金库”案件,我省的“小金库”问题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发现“小金库”的单位来看,主要是在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在这次专项治理中,教育系统发现“小金库”的占相当大的比率。二是从“小金库”存在的形式看,有的帐外设帐,有的公款私存,有的设在下属单位,形式多样,隐蔽性强。三是从“小金库”的资金来源看,主要包括采取截留国家或单位收入不入帐,或者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者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财政资金,或者采取虚报项目、虚开发票的方法套取有关专项资金等。四是从“小金库”资金的使用来看,有的用于吃喝玩乐、请客送礼;有的搞小团体利益,私自发放奖金福利;有的供个别领导人挥霍享受;有的将“小金库”资金向外借贷,从中收取定额利息,甚至贪污挪用、集体私分,等等。“小金库”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财政管理秩序,而且引发各种严重的腐败问题,败坏党风政风,助长社会不正之风,必须坚决予以清除。为严肃纪律,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发挥查处案件的威慑警示作用,现将近年来查处的,包括在这次专项治理中根据群众举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共10起违规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化州市农业局长莫冠佳私设“小金库”案。经查,莫冠佳自1999年2月任化州市农业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2002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局长)以来,授意有关部门利用工作便利,采取虚报项目、虚开发票等方法,套取扶贫、救灾等涉农专项资金;同时,私设项目乱收管理费,坐收坐支罚没款,先后私设“小金库”6个,金额累计达1618.65万元。上述资金,有的以福利、补助等名义被私分;有的以白条支付用于业务联系、业务接待等开支;有的被提取现金供莫本人使用。目前,莫冠佳已被化州市纪委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私设“小金库”案。经查,1997年11月至2006年2月,韶关市环保局在时任局长陈应仕的安排下,通过下属环保科技研究所和环境技术装备发展公司,以综合评价费、运行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的名义,收取有关企业赞助费1054.1万元;同时采取截留、挪用、挤占等手段,套取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费175万元,放入“小金库”。“小金库”累计金额达1361.2万元。陈应仕被处撤销局长职务和行政降级,留党察看一年。
3、珠海市路灯管理处私设“小金库”案。经查,自2004年初至2008年底,珠海市路灯管理处采取将业务设计费、招标资料费、房租等收入不入帐等手段,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同时分别在下属路灯所和灯艺公司私设“小金库”。以上“小金库”金额共计350.9万元,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奖金、通讯费等。目前,管理处主任张炎新因同时涉嫌受贿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下属路灯所所长陈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局私设“小金库”案。经查,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局违规保留应当清理撤销的区巨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帐户,截留有关科技专项经费存入该帐户,并多次违规向企业放贷收取利息,私设“小金库”,金额287.63万元。“小金库”资金用于报销旅游考察费、餐费及其他办公用费。目前海珠区纪委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5、恩平市气象局私设“小金库”,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经查,2006年3月至2008年底,恩平市气象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采取虚开或扩大防雷工程材料发票、防雷工程施工收费,收取防雷工程款不入帐等手段,先后套取资金共115万多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和福利补贴,先后3次共发放83.1万元。目前,该局局长陈英梅被撤销局长职务,并处罚金4万元;“小金库”资金已全部收缴。
6、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领导私设“小金库”案。经查,2002年3月至2004年10月,张炳芳任该院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期间,指使会计谢某,采取将收取的部分工程款及外单位的图纸复印费不入帐等手段,截留资金27.5万元,私设“小金库”。2005年至2008年之间,院长郦铃福指使谢某等采取签定虚假工程合同的形式,先后签定7份虚假工程合同,套取大帐资金74万元,放入“小金库”。“小金库”金额共101.5万元,主要用于平时请客送礼。“小金库”帐目每两月核对一次,并销毁有关单据。目前东莞市纪委已立案查处。
7、梅州市大埔县卫生局私设“小金库”案。经查,2004年10月至2008年9月期间,梅州市大埔县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在局长何庆略的授意下,采取虚开印刷费、宣传资料费、培训经费等方法,多次套取行政经费,共计48.98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局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奖金。何庆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潮州市人民广场管理处私设“小金库”案。经查,2005年底至 2009年5月,潮州市人民广场管理处采取收取展厅、照相点、停车点租金不入帐;以及虚报开支等办法,截留、套取资金44万多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目前司法机关正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9、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私设“小金库”案。经查,2003年10月至2008年8月,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疫苗销售收入公款私存的办法,截留资金43.25万元,私设“小金库”,以奖金形式全部发放给干部职工。目前,禅城区纪委正在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10、罗定市围底中学私设“小金库”案。经查,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罗定市围底中学采取截留学生膳食收入、隐瞒房屋出租收入等办法,违规私设“小金库”,金额21.6万元,用于发放教师福利及请客送礼等开支。目前,该校校长张洪荣已被免去校长、党支部书记职务,因同时涉嫌贪污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地各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借此机会,我再重申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禁私设“小金库”。“小金库”不仅是财务监管上的黑洞,而且是引发各种腐败现象的温床,更是容易不断反复、反弹的顽症,危害性极大。从查处的案件看,“小金库”是各种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行为的直接资金来源。去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发展、财政收支、社会就业等方面的困难,确保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今年部署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狠抓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抵制私设“小金库”的不正之风。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是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发现问题整改越及时、越彻底,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就越有成效。各地各单位要将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小金库”及其他问题,进行认真、彻底地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整改效果不好的,要督促其重新补课;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整改情况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已经作出整改的地方和单位,各级专项治理机构要加强检查验收,尤其要加强对那些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无“小金库”问题的地方和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治理“小金库”最关键是要抓源头,抓制度,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各地要从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和源头治腐的高度,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财政、财务、资产、执收执罚权等方面的改革,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有效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行政审批、核准事项和收费事项,清理规范各种收费和罚没性项目。要深化统一公务员津贴补贴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向县(区)和乡镇延伸。要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逐渐将所有非税收入项目纳入管理范畴。要全面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从配置、使用、变更到处置全过程管理监控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遏制私设“小金库”行为。从通报的案件看,“小金库”隐蔽性强,形式多样,一旦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小金库”问题就会沉渣泛起。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督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解决由于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小金库”问题。要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强化财政票据管理,有效防止通过非正式发票坐收坐支,截留非税收入的现象。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开设和帐户管理的常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公款私存、帐外设帐问题。各级纪检检查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小金库”案件的查处,严明纪律。对在专项治理中检查发现的“小金库”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人事结合,标准统一,公正严明”。要防止在处理处罚过程中出现重检查、轻处理,重财务处理、轻组织纪律处理的倾向;更要防止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等轻描淡写的做法。各地要迅速抓一批“小金库”典型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金额巨大的,既要收“钱袋子”,也要摘“官帽子”,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继续鼓励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落实“小金库”举报奖励制度。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集中进行通报,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新闻通报会就开到这里。最后,衷心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对我们的支持。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