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集团:
现将交通运输部《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厅质监字〔2009〕55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对部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提出的在质量管理、施工工艺、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从业单位,各项目业主应在招标的资格预审和招标时进行重点核查;对已中标进场的,应对其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二、在建公路项目要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加强关键部位、工序的动态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隐患。对部督查中指出的我省惠莞高速公路施工中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评分低的第2合同段施工单位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原中标名称: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第3合同段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我厅已在2008年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的处理,其仍有我省在建项目时,相关业主单位应重点加强监管。
三、各单位应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施工安全保障,切实做好我省公路交通建设工作。
广东省交通厅(章)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质量安全 督查 通知
抄送:省高速公路公司,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省公路建设公司,省长大公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