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在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二桥及引道工程A标段施工招投标中,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伪造银行信贷证明材料参加投标,扰乱了我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破坏了我省招投标公平竞争环境。为严肃招投标工作,切实维护我省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伪造银行信贷证明材料参加投标的行为进行通报,并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1年内取消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在广东省内参加交通工程施工投标资格。
希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律,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