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9〕92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在建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8〕3466号)有关要求,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基〔2015〕87号),我厅于2019年1月至3月组织对2018年度广东省在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从业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审定,现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4月12日。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2日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25楼2515室。
受理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4月1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电话:020-83834904。
附件:广东省2018年度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