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8〕3211号)的要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了2019年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创建评定工作。
经县区自愿申请、地市推荐和组织评审,拟认定梅州市蕉岭县、广州市增城区、汕尾市陆河县、韶关市乐昌市、惠州市博罗县、江门市蓬江区、梅州市兴宁市、清远市阳山县共八个县区作为2019年度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7:00止,共5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或省公路事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电话:020-83834904,传真:020-83881519
省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部
电话:020-87609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邮政编码:51010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