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1924号)及《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76号)要求,经各地市申报,并商省委农办、省扶贫办,拟在我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名单基础上,拟推荐广州市增城区、韶关市乐昌市、梅州市梅县区及蕉岭县、汕尾市陆河县作为广东省推荐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初步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6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省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部反映。
联系电话:020-83834904、87609936。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