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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联合命名2019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26 10: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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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基〔2019〕60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联合命名2019 年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8〕3211 号)要求,经对 2019 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韶关乐昌市、河源市龙川县、梅州市兴宁市、蕉岭县、五华县、惠州市博罗县、汕尾市陆河县、江门市蓬江区和清远市
       阳山县进行核查和公示,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命名广州市增城区、韶关市乐昌市、梅州市兴宁市、蕉岭县、惠州市博罗县、汕尾市陆河县、江门市蓬江区和清远市阳山县共 8 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予以公布。 希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珍惜荣誉,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再接再厉,扎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建立农村公路发展长效机制。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完善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资金。 各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扶贫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加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管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的重要载体,更好服务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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