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粤交港[2019] 252 号),全省各地市新建的内河港口岸电电源设备应遵循外观统一、标示统一、系统界面统一、操作流程统一的“四统一”原则,建成后第三方审核单位将对设备的符合性进行第三方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广东省内河港口岸电建设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指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