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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道路春运安全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2 10: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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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运函〔2020〕5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 2020 年道路 

春运安全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港珠澳大桥管 理局,省交通集团: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 2020 年春运工作的有关部署,以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9〕 101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12·10”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交安函 〔2019〕1568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的通知》(粤交明电〔2019〕36 号)等具体要求,为全力保 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实现“高效春运、畅顺春运、平安 春运、智慧春运、温馨春运”的总目标,现对 2020 年道路春运 安全生产及近期相关工作明确如下,请迅速贯彻落实。

        一、科学分析研判,强化责任担当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40天。 经预测研判,期间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旺盛,自驾出行持续增多, 周期客流叠加,峰值压力加剧,且大宗物资运输处于高位运行, 加之低温、雨雪、寒潮等恶劣气候对路况影响等不确定性,道路 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依然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单位一 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一盘棋、一股劲”的总原则,认真分析检视当前道路运输春运及行业 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安全工作切入点,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务必全体动员、全员上阵,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 好2020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严防较大事故、预防和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 

       二、加强主动防范,筑牢管控体系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按照厅主要领导在全省交通运输 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春运工作动员视频会议上的 讲话精神,以《落实春运安保十大部署任务核对表》(粤交安函 〔2019〕1568 号文附件)为纲领,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针 对道路运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及行业特点,结合属 地实际,逐项细化职责分工,精准到岗、到人,并充分利用科技 手段,加强主动防范,实现技防、物防与人防的有机协同,确保 不留死角,筑牢道路运输安全管控防线。 

       (一)从严抓好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 

       1.组织开展从业驾驶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排查。各地要结合营 运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考核收尾工作,尽快对道路运输 “两客一危”从业驾驶员开展春运前的安全行车意识与技能大排 查,切实打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对考核不合格、 违法违规达到一定数量、身心存在缺陷、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技 能不达标的从业驾驶员,立即分类采取心理疏导、警示教育、停 班再培训等措施,经教育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得 安排春运任务。 

       2.组织开展车辆技术安全排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为载体,抓实达标核查工作,把好道路运 输车辆安全节能准入关;要及时办理逾期未审验、达到报废年限 等车辆的清退手续,按要求收缴有关证件。同时,指导督促辖内 运输企业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方位隐患排查与技术维护,涉及 较大隐患的应及时维修与性能检测,全面完善一车一档的车辆技 术档案(含车辆年检、综检、二级维护和装备等级等),切实保 障车辆良好安全技术条件。 

       3.组织开展运行安全风险排查。各地要督促道路运输“两客 一危”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车辆运营线路、车辆配载、旅客 乘车行为、司机驾驶行为所涉及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辨识,并制 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位当班驾驶员、公司相关监管责任 人。指导企业严把驾驶员上岗关,对被记入“黑名单”和被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驾驶证已被注、吊销及记满 12 分,存在重点隐 患的驾驶员要及时调离驾驶岗位,禁止参与营运。 

       (二)从严抓好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各运输企业一定要深 刻吸取湛江市雷州粤通公司“8.25”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安 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小落细落实。一是要按照春运工作要求, 马上组织制定本企业详细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把措施落实到部门、任务分解到 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二是要配足配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全过 程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 “五到位”。三是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实施公司领导班子对 车辆、司机的包干跟踪监管制度,实行一日一联系一提醒一督促, 严格督促从业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切实做到不超速、不超 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持电话和其他分心驾驶行为。四是扎 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署专项工作,春运前所有“两客一危” 企业、50 台规模以上重型货运企业,应按(参)照《道路旅客运 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与全体驾驶员签署年度安全生产 责任书,明确各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标准,对其 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周期应不大于三个月),并将考核结果与安 全生产奖惩制度紧密挂钩。 

       5.严格落实驾驶员教育管理。各运输企业一是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扎实开展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考核 全面排查 “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素质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19〕162 号)等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督促未成 功参与考核和考核未通过的驾驶员按要求抓紧参加专项培训与 考核,春运前未能考核通过的一律不予上岗,抓实春运安全行车 大排查。二是深入开展全体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承诺活动、宣誓 签名与乘客“安全带-生命带”等主题宣教活动。三是“两客一 危”企业与 50 台规模以上重型货运企业(及车队、车场),还应 在驾驶员出车(收车)等主要工作场所,醒目张贴安全文明行车 等宣传标语,让安全行车意识入脑入心。 

       6.完善科技保障强化主动防御。各运输企业一是切实落实车 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运行车 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理车辆报警信息;严格处罚不按规定线 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行驶禁令、接驳运输车辆未 进接驳点更换驾驶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快智能视频监控报 警装置的安装与应用,因地制宜探索与保险机构、第三方服务机 构的市场化合作,发挥好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自动识别、自 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方面的作用,提升道路 运输车辆安全科技保障能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驾驶员违法违规 导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7.完善落实应急处置制度。各运输企业一是要实时分析研判 春运期间的天气与路况情况,对安全风险高的线路,要及时停运或绕道行驶;对雨雪冰冻天气状况下的重点道路,要主动降低卫 星定位系统报警限速值,落实限速措施。二是要尽早完善应急预 案,对车辆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针对性加强司乘人员的 应急演练与培训,重点包括安全驾驶技能、操作规程与应急处置 要求等,切实提高紧急情况时司乘人员的即时反应能力、应对处 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从严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8.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各地要要督促相关企业,一是要 采取最有力措施,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和凌晨 2 时 至 5 时停车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 24 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8 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 不超过 2 小时;要合理安排客运车辆班次,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 时间休息,防止疲劳驾驶,坚决杜绝驾驶员出现“三超一疲劳” 问题。二是要抓紧对长途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凡车辆类 型等级、技术等级不达标,维护、检测不合格、车辆安全带、安 全锤、安全设施不齐全,动态监控不正常的予以停运整改,整改 不到位一律不得参加春运。三是要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 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对承包经营车辆 和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以包带管、包而不管”等现象。 四是要对长期不进站经营、兜圈拉客、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客运 班车,一律顶格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外省车的进站管理,及时将 外省车的违规违法行为通告外省许可机关,对违法违规次数较多车辆予以重点监管。 

       9.分类强化其他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一是要严格落实包车客 运标志牌管理制度,严格包车标志牌审批管理,强化包车标志牌 的申领、核发,从严审核长周期、长距离的包车业务,加强与联 网联控系统协同,有效监控和打击擅自变更途经线路、超范围经 营、异地经营等行为;对近 3 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 3 次以上的包 车以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营运的省际包车,实施停运整改措施,整 改合格后方可参与春运。二是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要督促组 织所有参与农村客运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专题安全驾驶教育培训 学习,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农村道路路段要提前熟 悉路况;所有参运农村客车均须严格落实例检例保制度。三是各 地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安全服务 监管,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0.强化危货运输安全监管。各地要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源头管理。一是春运前逐户排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业条 件,从严复核企业经营资质,对不具备原许可条件且不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原许可。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 度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其限期 整改或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原道路运输许可。二是严 把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关,逐车核查车辆的牌证、卫星定位装置、 安全设施设备、承运人责任险、罐式专用车罐体检测等内容,建 立车辆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禁止投入营运。三是加快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危险货 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厉查处超范围营运、超限运输、带病营 运和无证营运车辆以及挂靠经营车辆;禁止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 险品或夹带危禁物品、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特别加强在省外经 营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管,严防失控漏管、违法违规经营。 

       11.强化汽车客运站管理。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汽车客运 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 出站”、安全例检、班线客车进站发班等源头安全管理制度,确 保出站车辆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等必要器材配备齐全、良好; 严格执行旅客实名制买票检票乘车规定,监督进站班车驾驶员认 真开展“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宣传告知 制度。要加大汽车客运站及周边的巡检力度,严禁站外揽客、私 拉乱跑。 

       (三)从严落实行业安全监管 

       12.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遵循 中央明确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 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春运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领导都要靠前 指挥”等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一是加大对辖区 运输企业的检查督促,指导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在 春运前上报安全生产承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存在安全隐 患的,要立即整改建立专项台账跟踪落实;整改不合格的,一律 不予参加春运。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人员调配,保证重点区域始终有人盯守。三是指导企业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提高 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强化企业对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行事中管理, 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车辆、驾驶员参加春运任务。 

       13.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 发挥联网联控在道路运输安全的关键和支撑作用。一是督促运输 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 能正常;全面排查所属班线客车的违法违规情况,将长期不在线、 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夜间行驶禁令的客运车辆登记造册,停运 整改,未经整改验收通过,不得参加春运。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 强车辆动态监控值守,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 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培训教育和跟踪监管, 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员立即调离岗位。三是对在日常监管和事 故中被发现存在故意损坏车载终端或屏蔽、遮挡定位信号行为的 企业和驾驶员,视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依规约谈企业负 责人,并撤销驾驶员从业资格。四是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进一 步加强指导,确保各级监控平台的监管作用的有效发挥;要认真 梳理2019 年度营运车辆 GPS 动态监控情况,结合 2018 年度道路 运输企业及驾驶员诚信评价结果,在春运前组织对违法违规车辆 较多的企业和诚信评价综合较低的企业进行约谈,明确整改要求 并跟踪落实,强化工作闭环与震慑警示。 

       14.强化部门协同和联合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一是要切 实按照交办运〔2019〕101 号等文件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加强与同级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及 “信用广东”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重点加快对不符合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退出营运的客货车辆等信息共享、比对 与联动处置工作,完善监管闭环,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 是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集散 中心、旅游景点、学校、大型用工企业等重点部位的监督、巡查 力度;加大对租赁车辆、社会车辆等不具备包车运营资质车辆违 法开展包车运输业务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三是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通报今冬明春流感疫情阶段性风险评 估和防控建议的函》(粤卫疾控函〔2019〕24 号)要求,在春节 等客运高峰期,组织车站、码头、高速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落实 流感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控设施和管理制 度,加强对客运站务及司乘人员的流感等疾病防控教育培训,落 实环境通风、场所消毒与防控宣传等预防措施。出现流感等聚集 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及时科学 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加强专项保障,畅通信息渠道 

       (一)加快完成“两个承诺”专项工作 

       按照省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2020 年春运必须做好“两个承 诺”,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出安全生产 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2020 年春运期间应落实落细的各项安全工作措施,一份留企业存档备查,另一份“两客一危”企业的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其余企业的报所在区县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格式见附件 1);二是驾驶员向企业书面提交 道路运输安全“文明驾驶承诺”(格式见附件 2)。该项工作应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前全部完成。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应继续督促辖内“两客一危”企 业,抓紧按要求完成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考核收尾工 作,并对进展较缓慢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约谈督导,确保每 一位参加春运的驾驶员既有书面承诺的自我约束,更有专项考核 的排查检验(全省考核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3)。省厅将依托省级重 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省运政系统相关业务功能,加强对未 通过考核的驾驶员的实施精准排查,一旦发现其参与春运将作为 重大安全隐患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并对驾驶员及所属企业按规定 予以顶格处理。 

       (二)加快开展省级道路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 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函 〔2019〕1553 号)等要求,由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牵头,会同厅 相关处室,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 2019 年第四 季度暨 2020 年第一季度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并择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家现场巡查,加强对各地落 实春运工作和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放管服”改革后行业监管职责的有效落实。         

       (三)严格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带班、 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肃值班纪律, 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要 加强与公安、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有效发布极端 天气预警和道路运行情况信息,保障恶劣天气下的运输。要及时 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要保障 行业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做好专人值守,及时解答咨询投诉反映 的各种问题,严肃处理举报属实的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并 做好回复工作。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有效排除和化解行 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指导全省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维稳、 投诉、救援与应急处置等工作。各地应严格按照省春运工作要求 做好各类信息报送工作,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工 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厅反映。 

       联系人:

       厅综合运输处 陈光明,020—83730800;

       省道路运 输事务中心 冯春平,020—83732296。 

       

       附件:

       1.道路运输企业 2020 年春运安全工作承诺书内容参考

       2.道路运输安全“文明驾驶承诺”签名内容参考 

       3.全省“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考 核情况统计表(截止 2019.12.30) 

       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通报今冬明春流感疫情阶 段性风险评估和防控建议的函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3-全省“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考核情况统计表(截止2019.12.30).pdf
附件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通报今冬明春流感疫情阶段性风险评估和防控建议的函(粤卫疾控函[2019]24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道路春运安全与相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