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广东省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切实提高和规范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质量,充分发挥建设管理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落实建设单位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度,提升造价管理水平。2019年12月5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了《广东省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指南》(粤交基建字〔2019〕146号,以下简称《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指南》结合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特点、竣工决算编制方式方法、工作要求及相关规定等,对竣工决算的编制质量、标准和深度进行了规范和标准化。《指南》的发布将切实提高竣工决算编审的可操作性和管理效率,进一步健全广东省公路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行业规范全过程造价文件编制的闭环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广东省境内公路新建、改(扩)建、大修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审核的管理工作。
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项目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内审,决算文件编制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时间要求:竣工决算的编制审工作应在完成工程变更审批、合同结算确认的基础上进行,交工验收通车后1年内应完成工程结算,2年内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内审及上报工作,3年内完成竣工决算审批(备案)工作。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文件编制指南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