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厅扎实推进风险排查工作,并于2019年7月12日向全社会公布高风险10处。经认真落实管控和整改措施,截至2020年1月10日,已有效消除高风险9处,其他重大风险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2019年下半年至今,新检查发现重大风险5处,均已落实管控措施或制定管控方案。
相关附件:
附件1.已消除或降低风险等级的重大风险(截至2020年1月10日).doc
附件2..高风险管控挂牌警示(2020年1月15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