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明电〔2020〕1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暂停省际包车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的紧急通知》,即日起,除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暂停所有进出广东省际包车,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落实停运政策,做好解释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立即督促当地道路客运企业,全面暂停所有进出广东省际包车,收回已报备未使用的包车客运标志牌。各地要安排相关包车企业对已支付省际包车费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退费。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立即协调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停发到我省的省际包车。
二、全面落实源头乘客体温检测工作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汽车客运站开展乘客体温检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客运站配备体温检测设施设备,对乘客及司乘人员逐一实施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做好移交工作,未配备体温检测设施设备的,不得发送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站、客运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的班次和站点运行,严禁站外上下客,禁止在无法落实实名售检票的站点配客。各地对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始发客运站要根据售检票记录,提供乘客信息登记单(见附件),交由司乘人员随车携带并向乘客了解情况补充完善;对中途停靠客运站点上车的旅客,由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补充提供乘客信息登记单,;并由司乘人员交终到地汽车客运站,由其统一提交所在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对车上出现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司乘人员要按照要求将乘客信息登记单提交留验站或终到地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
三、积极配合做好乘客留验观察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号)要求,客车上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后,要立即联系前方最近的设有留验站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留验准备。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协同联动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并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坚决打击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包车未经审核擅自开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客运乘客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全覆盖。要强化与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确保信息畅通、衔接高效。
附件:乘客信息登记单(式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6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各相关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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