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节后春运和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1 11:41 来源:本网
【打印】 -

粤交明电〔2020〕5号

关于认真做好节后春运和交通运输行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政数局,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春运开始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较好地完成了节前春运任务。截至1月21日,全省累计发送旅客7216.46万人次,同比上升6.83%。其中铁路发送旅客1695.99万人次,同比上升10.27%;公路发送旅客5052.18万人次,同比上升5.73%;水路发送旅客165.32万人次,同比上升3.07%;民航发送旅客302.97万人次,同比上升9%。全省道路运输累计事故3宗,累计死亡人数5人,累计事故总数同比下降40%,累计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4.4%,水路、铁路、民航旅客运输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当前我省春运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春节返程客流总量大,高峰持续时间长,疏运任务艰巨,道路保畅通压力依然较大。同时,我省冬春季节气温偏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极易通过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滋生传播和蔓延,疫情防控压力大。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加强2020年春运期间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携有序出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26号,见附件1,请登录邮箱sjtyst2@163.com,密码yunshuchu自行下载)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继续把春运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同时全力抓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克服麻痹思想,继续推进春运各项任务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节后春运形势研判,切实提高做好节后春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问题和对策考虑全面、考虑在前,确保节后春运工作有序推进。

       (一)切实做好节后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节假期及节后春运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做好各类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确保春节假期及节后春运期间安全稳定。   

       (二)切实做好节后重点场站疏运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健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铁路、民航部门要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返程客流变化,特别是夜间旅客到达情况。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做好与铁路、民航的接驳接续,妥善安排公交、出租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运力,采用延长运营时间、定制客运等多种方式做好旅客疏运工作,防止旅客大面积、长时间滞留情况发生。

       (三)切实做好节后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出口保畅工作。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紧密协作,强化联勤联动,对易堵塞路段加强现场管理,增强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切实提升现场调度、应急处置和通行疏导能力。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增加人力物力投入,提高高峰时段服务和疏导能力。各地收费站要确保收费道口正常工作,提前做好引导,ETC车道要有专人值守,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强化人工收费车道服务保障,视拥堵情况及时采取启动复式收费、增开混合车道等措施,保障车辆快速通行,对出现大面积拥堵缓行的,要立即启动疏导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好节后安全监管工作

       (一)狠抓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落实《关于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 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交安办函〔2020〕19号)各项要求,积极做好源头管控,督促运输企业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抓好节后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规意识;要密切关注驾驶员精神状态,合理安排出车频次,做好出车前安全提醒,杜绝疲劳驾驶。客运场站要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出行。

       (二)狠抓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水平,积极推广国省道、县乡道和村道路长制,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劝导员、人人都是志愿者”的良好格局,深入推进路域安全畅通。针对节前大广高速公路发生两起司乘人员翻越桥梁防撞栏导致坠亡事件,各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在服务区、收费站入口、桥梁和临水临崖等路段加强必要的安全提醒警示,确保人员安全。针对节后天气可能影响返程车流通行的情况,各地、各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及时研判不良天气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做好交通疏导预案和事故预防对策,在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准备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三)规范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1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宰客”的长途客车》曝光的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规范司乘人员从业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群众举报“黑店”强买强卖宰客等情况,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各地公安交管、交通执法部门要联合打击客车非法营运、甩客、“三超一疲劳”、货车载客、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客运票价公开,杜绝捆绑销售。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提升站场售票服务,督促相关客运站进一步改进售票服务,做好票价公开,加强售票人员培训教育,在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明示保险自主购买提示和保险价格,杜绝默认搭售保险,由购票人自主选择。各地在春运期间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强制搭售保险等违规行为,要督促客运站立行立改。各地要及时受理、认真处理、及时反馈旅客通过12328电话投诉举报的类似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旅客权益。

       三、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李希书记批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即组织对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公交地铁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相关场地、设施和交通工具等全面进行清洁消毒通风,并按照《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的通知》(粤卫应急函〔2020〕2号)要求,通过站场显示屏、广播、传单、信息推送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向旅客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要点。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客运站场、地铁车站等场所旅客体温检测工作。 要督促指导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公交车站、地铁车站等管理单位加强对春运出行旅客的行李检查,防止违规携带野生动物乘坐客车客船。要积极配合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违规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偷运野生动物行为。各地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交通运输场所“厕所革命”和“垃圾分类”工作,加强交通运输站场饮食卫生管理,优化春运出行环境。

       各地要确定当地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责任领导和联系人各1名(具体名单于1月22日前报送),并在春运期间逢每周一将当地上周工作情况报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联系人:王凯,18027187555;电子邮箱:1621322187@qq.com),我厅将每周汇总各地工作动态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四、持续做好春运宣传,积极传播春运正能量

       春运期间,各地、各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舍小家、为大家,充分展现了“广东温度”。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发挥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作用,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新闻线索、采访热点、春运故事等各类宣传信息的推荐推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春运题材,发动本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广东春运抖音短视频大赛”(具体参加方式详见附件2),在抖音拍摄视频带话题“#情暖春运路”,记录春运回家或返工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充满正能量的人和事,积极传播春运正能量,增强人民群众对春运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附件:

       1.交办运函〔2020〕26号          

       2.广东春运抖音短视频大赛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1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相关附件:

附件1:交办运函【2020】26号.pdf
附件2:广东春运抖音短视频大赛.docx
关于认真做好节后春运和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