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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8-2035)》二次符合性审查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2-17 09: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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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便函〔2020〕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2018—2035)》二次符合性审查的意见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申请〈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8—2035)〉符合性审查复审的请示》(江交公〔2020〕2号)悉。经审查,修改后的《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8—035)》符合《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

       请你局报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于正式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厅备案。联系人:张志鹏,电话:020—83730763邮箱:sjtyst@163.com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8-2035)》二次符合性审查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