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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06 22: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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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基建字〔2020〕6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省航运集团,广州港集团,珠海港控股集团,湛江港集团,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建港航局集团,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报相关工作,如有申请项目,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登陆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附件:交办水函〔2020〕24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交办水函【2020】24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