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4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平台技术对接服务工作的公告》(粤交运〔2018〕877号)等文件要求,对于继续在广东开展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业务的其他申请机构,可自行与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联系,对教学平台进行技术符合性审查,并向我中心提交审查结果。
截至2020年3月底,共有广州星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顺安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向我中心提交网络远程教育平台、网络远程培训课件的符合性测评报告。目前,两家公司已完成与培训监管平台技术对接工作,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