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明电〔2020〕5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外交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交海明电〔20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有关航运企业严格落实。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交通运输部 外交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伤病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
伤病员紧急救助处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