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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和桥梁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2 15: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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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基函〔2020〕29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和桥梁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和桥梁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20〕229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20〕48号)等文件精神,并根据《通知》要求,对有关防汛防灾准备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加快现有存量危桥改造方案设计等工作,有序组织做好我省各地2020年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和桥梁安全运行工作。

  二、各地各级各单位要对有关防汛防灾工作措施作进一步核实,在建和在役公路均需在汛期前开展全面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和隐患,务必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及时排除、管控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地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汛期路网动态监控工作,主动衔接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预警通报及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处置各类基础设施的水毁突发事件,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突发事件信息。

  附件:交公路明电〔2020〕13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

交公路明电〔2020〕132号 .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 2020 年公路地质灾害防治 和桥梁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