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和《关于201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质监综函[2019]1号)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我省试验检测机构(乙丙级)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有关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试验检测机构(乙丙级)信用评价结果详见附件,未发现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存在失信行为。
本次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可进行书面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001室,邮编510101,电话:020-83527065。
书面申诉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公章,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个人举报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附件:2019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丙级)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广东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