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我厅扎实推进风险排查工作,并于2020年1月15日向全社会公布高风险5处。经认真落实管控和整改措施,截至2020年7月10日,已有效消除高风险3处(含2019年7月15日公布1处),其他风险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2020年1月至今,新检查发现高风险2处,均已落实管控措施或制定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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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消除或降低风险等级的高风险.docx 高风险管控挂牌警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