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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至信宜客运班车驾驶员与乘客发生争执纠纷事件的警示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7-24 17:4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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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运〔2020〕42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至信宜客运班车驾驶员与乘客发生争执纠纷事件的警示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0年7月21日,网络媒体曝光了一段珠海至信宜一客车司机与乘客发生恶性争执纠纷的视频资料。经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查实,涉事车辆属珠海市惠嘉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嘉公司”)珠海至信宜市际客运班车(车牌号:粤CL1117,客运标志牌号:DYK125404),涉事驾驶员为当班副驾驶员李进(男,信宜市人,从业资格证号:440921196401300830,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媒体报道情况基本属实。事发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了调查核实,对当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并将核查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厅。

  该事件发生在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重大交通事故当月之内,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给道路运输安全再次敲响警钟,同时充分暴露出惠嘉公司与相关单位、部门未能按照“全国一盘棋”要求,深刻汲取惨痛教训,没有及时传达领会并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的警示通报》(交安明电〔2020〕21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粤安办〔2020〕94号)等工作要求,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尚有缺失、有漏洞,特别是“最后一公里”依然有堵塞。为坚决防范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确保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严肃查处,顶格处理

  根据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报告(珠交字〔2020〕353 号),涉事驾驶员李进于2020年1月3日经惠嘉公司考核合格后录用。但经查核省运政系统及道路运输安全宣教平台等数据,截至2020年7月23日,李进尚未在企业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参加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考核。这充分暴露出惠嘉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未能严格尽职履责,对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与专项学习教育等工作不严不实不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挂在墙上、落在嘴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指导与检查抽查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该事件由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属严重服务质量事件,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在今后的信用管理、诚信评价与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中,按规定采取扣分降档等措施,并做好相应闭环管理,强化行业警示教育。请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两类重点人员”安全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专项考核情况,以及近期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妥善处理涉事司机辞退后续事宜,并加强涉事司机的心理干预和疏导,以免司机出现其它过激行为,督促其对查处的问题迅速整改纠正,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请于7月31日前报厅。

  二、严管加厚爱,切实做好驾驶员安全文明从业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组织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营运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 省安委办有关吸取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教训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清醒认识到营运驾驶员在保障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与关键性,按照“严管加厚爱”的总原则,切实抓好其安全教育培训与身心健康等工作。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宣教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开展的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未经相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确保对调整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或者学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产品的,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是要注重加强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驾驶员身体健康档案,优化驾驶员年度体检项目,落实驾驶员上岗前例行身体检测制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安全承诺制度和发车前问询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人文关怀,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发现苗头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沟通、加强心理疏导、予以调班调休等,严防心理不健康、情绪不稳定、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

  三是要注重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应急培训与演练。进一步健全驾驶员培养体系,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着重开展以应对处置乘客干扰行车为重点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理突发情况的正确反应技能,提升心理素养和引导乘客安全文明乘车的主动沟通与干预能力。迅速规范车厢管理,对需配备2名驾驶员的客车要指定副班司机休息位,并张贴好标识,便于乘客理解支持。要充分利用车站、码头及服务区等交通宣传主阵地,深化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强化警民联动,加强曝光处罚,防范遏制侵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鼓励相关乘客在必要时协助驾驶员进行紧急处置,更好保障行业车辆运行安全。

  四是要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精准监管。鼓励支持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依托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驾驶员驾驶行为监测,不断改进和提升运输安全实时动态监控管理水平,切实利用科技手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监控管理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推动安全管理升级。

  三、从实从严,切实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倒逼和优胜劣汰机制。分阶段分片区深入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主要排查辖区企业现有许可条件保持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企建档归档、逐项跟踪整改,对整治后仍达不到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停产停业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散、乱”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予以撤销或吊销其经营许可。

  四、从细从小,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一是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足额配备监控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运行车辆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并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查纠所属运输车辆超载(员)、超速、疲劳驾驶、开车接打电话、长途客车凌晨2-5时未停止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接受监管、故意破坏或关停车辆终端等行为的企业和驾驶员,对玩忽职守的监控值守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是要严格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制度,做好运输车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评定等。加强对所属车辆的隐患排查和技术改造,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使用状况良好;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车辆都要进行技术状况检查,防止因油路、电路故障等问题而引起汽车自燃以及高温引发车辆爆胎等事故,将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落到实处,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以上工作要求,请各地迅速传达到辖内各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与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站场和全体从业人员,举一反三,警钟常鸣,自觉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联系人:陈光明,电话:020—83730800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交通集团,省道路运输协会、省公交协会。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至信宜客运班车驾驶员与乘客发生争执纠纷事件的警示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