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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21:3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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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人〔2020〕44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集团、航运集团,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省公路管理局科技教育中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20〕169号),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20年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及级别

  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为:轨道列车司机,鉴定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工程测量员、筑路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含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内燃港机装卸机械司机),鉴定等级为技师、高级技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凡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交通运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培训鉴定。

  二、鉴定实施安排

  (一)统一鉴定时间安排理论考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技能操作考核和技师综合评审由鉴定机构确定后报厅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一般为理论考试当天下午及其后一至二周内,理论成绩、技能成绩及技师综合评审成绩须于9月30日前导入鉴定考务系统,并将报考高级技师理论、技能考试且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考生的书面申报材料寄送部职业资格中心。

  (二)鉴定承办机构安排

  1.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考务工作由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2.轨道列车司机初级、中级、高级统一鉴定由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站具体负责实施;

  3.《职业资格目录》内其他职业(初级、中级、高级),由各鉴定站按各自鉴定职业范围,提前一个月通过鉴定考务系统提交计划,经审核通过后,开展日常鉴定。

  三、鉴定站及联系人

  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鉴定范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工程测量员、机动车检测工、汽车维修工、筑路工、桥隧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28号;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020—37395709、13729864249。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范围:轨道列车司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7楼;联系人:朱穆;联系电话:020—83154881,13760736173。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范围:轨道列车司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3号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A419;联系人:刘美满;联系电话:0755—88960103,13500057328。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鉴定范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工程测量员、机动车检测工、筑路工、桥隧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87030164,13434389532。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科技教育中心(鉴定范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工程测量员、筑路工、桥隧工)(广州市机场路1771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0—86622108、13694231165。

  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鉴定范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机动车检测工、汽车维修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36号鹏运大厦西侧2楼),联系人:李海坤;联系电话:0755—83112087,13530658887。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社会报考人: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满足职业(工种)申报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学生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等满足职业(工种)申报条件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各种证明复印件上须有审核经办人签字、审核部门盖章,各种证明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身份证及户口簿丢失的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应与个人申请表中的“文化程度”栏相对应,未提交的将被视为初中毕业。

  (二)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1张贴报名表,2张重叠照片顶部贴在贴照片模板上)。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符合申报初、中、高级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于8月5日前统一上报到相应考点审核。

  (二)各考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考人员资质,并将审核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上盖“与原件相符”章)于8月7日前报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存档 。厅委托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从各有关鉴定站抽取工作人员对报送人员资格进行交叉抽查复审,审核合格方可参加培训、考试,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

  (三)9月30日前,由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组织指导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等鉴定站,按时完成理论考试阅卷和技能操作考核工作,分别将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录入统一鉴定系统。

  (四)相关表格可在厅网站(https://td.gd.gov.cn)下载, 路径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通知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对考试组织和承办机构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考试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质量督导员和考评员的选派管理,各职业技能鉴定站要积极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点协调、考场编排、试卷管理、成绩录入等各环节工作,配合做好考试督导,尤其要加强考试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有关规定,做好试卷运送、交接、保存以及阅卷等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要做好试卷失泄密应急预案,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2.加强疫情防控。鉴定站上报鉴定计划时,一并提交当地防疫常态化下开展现场考试的情况报告。加强鉴定考核现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当地防疫管理制度,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3.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有关要求,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违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者,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和鉴定站责任。

  4.加强考生服务。各鉴定站要把方便考生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考点安排要充分考虑交通、用餐、停车、医疗救急等因素,同时还要为考生订购教材提供便利服务。

  5.严格按有关文件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不得私自超标准收费。

  (二)对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资格工作对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作用,发挥其在职工培训、考核、薪酬确定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各单位要结合职工培训工作安排,提供必要时间和经费支持,组织参加鉴定的人员围绕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为参加鉴定人员通过考核创造有利条件。

  2.各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受理申请、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并签注审核意见。

  3.材料申报必须由各单位严格按程序统一进行,对于个人越级申报不予受理。

  4.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合格考生报名表的及时入档工作。

  5.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行业协会及省直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报名,配合完成此次统一鉴定。

  七、举报及监督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统一鉴定举报及监督电话:020-83881517、020-83730067。

  附件:

  1.《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doc

  3.工作证明.doc

  4.报名汇总表.doc

  5.贴照片模板.doc

  6.交通运输行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初审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7.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