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拟授予潮州市“广东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城市”和四会市“广东省首批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称号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省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和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619号)等有关安排,我厅受理了潮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城市”和四会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首批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验收申请,并委托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于2020年8月17日-21日组织验收专家组赴潮州市和四会市进行实地验收。
经验收专家组综合评议,潮州市和四会市已总体完成创建目标和任务,潮州市创建验收综合评分为915分,四会市创建验收综合评分为939.9分,两市均达到850分的验收合格标准,我厅拟作出验收合格并授予潮州市“广东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城市”和四会市“广东省首批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1、2、3、4、5、6)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厅反映。
电话:020-83730763
传真:020-83847049
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2501
附件
潮州市创建“广东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城市”目标完成情况.doc
潮州市创建“广东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城市”工作总结PPT.pptx
广东省首批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验收评分细则(四会市).docx
四会市创建“广东省首批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目标完成情况.doc
四会市创建“广东省首批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工作总结PPT.ppt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