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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汕头市和佛山市通过省级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9-29 18:2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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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省级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验收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0〕197号)等工作安排,我厅委托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于2020年9月15-17日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汕头市、佛山市省级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验收。     

  经验收专家组综合评议,汕头市、佛山市总体完成创建目标和任务,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见附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厅综合运输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电话:020-83730102,传真:020-83847049    

  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2507    

       

  附件:

  评分办法及细则 .pdf

  专家验收意见(汕头市).pdf

  专家验收意见(佛山市).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