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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后段假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0 16:4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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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明电〔2020〕7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后段假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 

  10月4日5时40分许,吉林松原扶余市514省道39公里处发生一起普通货车相撞造成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10月5日5时45分许,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国道316线茶埠镇阳坡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失控冲进农贸市场造成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6人死亡、14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有关事故发生后,陈良贤副省长批示要求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一盘棋”思路,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再次排查各地各节点管理措施,特别是值班值守、专班疏导交通等措施是否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提醒提示密度,避免事故发生。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理解落实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清醒认识到当前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后半程,全省客流返程高峰、疫情防控等工作压力交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克服松懈麻痹与厌战情绪,按照“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的总要求,以及节前印发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长假期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交明电〔2020〕75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专题会议精神 抓实秋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纵深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紧急通知》(粤交明电〔2020〕76号)等专项工作部署,再督促、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关口前移,加固防线,杜绝事故发生。

  一、加强宣传警示,保持警钟长鸣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宣传力度,增加提醒提示频次和密度,迅速将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与相关文件要求传达至企业关键管理人员与营运驾驶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切实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形势。要警示、激励双管齐下,切实提振基层工作人员精神士气与安全生产意识,落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压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及时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举一反三,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各市要深入分析有关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发生在凌晨时段、车辆失控或应急驾驶操作不当等事故诱因,重点强化对营运驾驶员教育培训、道路运输车辆尤其是“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和维护保养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一线三排”制度,加强车辆技术隐患和运输线路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预防车辆“带病上路”。二是要严格按要求组织营运驾驶员通过“粤考运安”平台完成安全文明驾驶承诺签名和专项考核等工作,提升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技能水平。三是要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严控道路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运行行为。

  三、迅速响应,提升应急处突实战能力

  各市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时做到组织有序、上报及时、妥善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突实战能力。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0月5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后段假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