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运〔2021〕4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银保监分局,各重型货车经营者,驻粤各省级财产保险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重型货车(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下同)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专题会议精神,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在重型货车领域的应用,提升重型货车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是加强重型货车运行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政数局和银保监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参照省工作实施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
二、广泛宣传,稳妥推进。我省重型货车数量庞大且 “多小散”特征明显,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政数局和银保监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广泛动员重型货车经营者和保险企业支持配合设备安装和数据接入省系统工作。
三、密切沟通,形成合力。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政数局和银保监分局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同时加强后续监管数据共享应用,合力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各地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月10日前报省工作实施小组。
联系人:
省交通运输厅 柏峰,020-83732216
省应急管理厅 贺磊,020-83135928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曾志波,020-83134725
广东银保监局 周春旗,020-85255627
附件: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专题会议精神,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在重型货车领域的应用,提升重型货车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靠科技手段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为全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并将运行数据接入省智能监管系统,加强重型货车运行的事中事后管理,及时消除运行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稳妥推进,成立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
杨俊波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章 权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黄海晖 广东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何胜庄 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
陈峻华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具体负责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实施工作。
主 任:
劳潮惠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许少华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副主任成员:
朱润明 广东银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
潘霄宁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与数据资源处处长
蔡汉悦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易智君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货运物流部部长
刘树坤 省道路运输协会专职副会长
三、任务安排
(一)发布技术标准。结合我省重型货车运行的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信协议规范》等技术标准,为我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提供选择参考。(省交通运输厅牵头,2021年1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各地重型货车经营者开展技术标准培训、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现场培训、网络会议、粤政易和粤商通APP等形式广泛动员,做好重型货车设备安装准备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政数局、各地市交通运输局配合,2021年1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公开招标。充分征求了解各保险公司对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采购需求,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信协议规范》等技术标准,制定完善招投标工作方案。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开展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采购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采取“统采分签”模式,即通过集中采购方式确定中标设备目录,具体由各保险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为重型货车免费安装使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道路运输协会配合,招标2020年12月底前启动)
(四)开展设备安装。各保险公司按照中标设备目录采购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为投保的重型货车免费安装并承担设备运维和流量费用。根据省领导专题会议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因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而提高车辆保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地市交通运输局、保险公司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五)进行数据接入。对重型货车安装使用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进行相关参数设置,确保设备数据实时接入省智能监管系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地市交通运输局、保险公司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六)系统升级优化。结合重型货车数据接入带来的政务云、带宽等资源增长,同步进行系统升级。(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政数局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七)开展数据治理。结合重型货车行业管理需要,对接入省智能监管系统的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数据进行治理,优化相关数据治理模型,为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政数局、广东银保监局配合,2021年底前完成)
(八)安装工作督导。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路检路查等形式,对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情况进行提醒和督导。各级银保监部门结合省领导专题会议精神做好调研指导。广东银保监局加强与深圳银保监局的沟通协调。(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广东银保监局和各地交通运输局、银保监分局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九)完善监管制度。研究智能视频监控数据的综合应用管理办法,规范智能监控数据应用规则,制定相应监管执法标准,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